上海税警联合专案组破获了特大综合性虚开发票团伙案件。两名90后会计,3年虚开2.57亿。虚开发票案例分析与风险防范,今天汇城集团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。
2019年4月底,上海税警两部门联合,一举破获了“2.12”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案,金山公安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、金山税务局在普陀、嘉定等多个地区开展收网,初步统计涉案金额逾88亿元。
经过4个多月的联合侦查,于2019年4月25日,联合开展收网行动,历经12小时奋战,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,捣毁犯罪窝点5个;现场查抄证照齐全的空壳公司资料、假身份证、公章,伪造的房地产权证,作案用手机、台式电脑、打印机、移动WIFI,以及已开未寄出发票、空白发票和空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。
截至目前,初步统计涉案的虚开企业共计379户,涉案金额逾88亿元,案件目前已经进入司法诉讼阶段。
其中,两名90后内账会计涉案,3年虚开2.57亿!就这样,两个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因协助虚开发票,记录“内账”,虚开税额高达2.57亿元,被判7年!接到判决书后,追悔莫及。
根据《发票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:虚开发票的,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;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,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根据《刑法》的相关规定: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而针对个别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、情节特别严重者,会被判处无期徒刑,并没收财产。所以再说一句,一定不要虚开增值税发票!
汇城集团详细给大家说说,如何辨别虚开发票?
1、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,往往有如下特征哦!
(1)虚拟购货,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;
(2)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,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;
(3)进、销、存账目记载混乱,对应关系不清;
(4)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,或资金来源不明;
(5)从银行对账单上看,资金空转现象较为明显,货款打出后又转回;
(6)与客户往来关系单一,除“采购”“付款”外,无任何其他往来;
(7)与某个客户在采购时间上相对固定和集中,资金进出频繁;
(8)采购地区相对集中。
2、根据以上疑点,可进一步追查其业务往来单位,若存在下述情况,迹象则更加明显:
(1)供应商大多是个体私营者且经营期限并不长,在这些企业中,有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,有的经营期限已过,有的则被工商部门吊销。
(2)经营范围广、品种齐全,如建筑材料、五金交电、化工原料、纺织塑料、汽车配件、电子产品、照像器材、农副产品等不一而足。
(3)注册地址含混不清,东拼西凑,查无实处。
(4)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,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进行违法活动。
在企业经营过程中,虚假发票往往防不胜防,所以汇城集团继续给大家说说,防范与审核虚开发票的方法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:
针对以上情况,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:
(一)购销业务是否真实存在;
(二)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,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。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,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。
请注意!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,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,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:
(1)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;
(2)未支付货款,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,不得抵扣;
(3)有真实的采购业务,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,不得抵扣;
(4)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;
(5)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。
总之,在购销经济活动中,票、货、款必须一致,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,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,都属违法行为,将受到处罚。
如果取得的发票存在上述疑点或问题,应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,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,或者是及时联系汇城集团,帮助您避免虚假发票,及时识别税务风险,虚开发票案例分析与风险防范就讲到这里了,有问题免费咨询028-86763675,税务老师在线疑难解答!